昆明市总工会实行“实名制银行卡发放慰问金”制度防止资金发放打折扣

发布时间:2014-12-03 09:16:2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昆明市总工会“送温暖”工作在发放慰问金过程中,由于经历“银行—市总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职工”等诸多环节,致使部分基层单位可能出现截留挪用、慰问金“缩水”等现象。如,2013年4月,昆明长城电梯厂冒领职工困难生活补助费2.76万元,被责令限期退回并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市总工会制定《银行代发慰问金实施办法》,修改完善《送温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从2013年8月起,免费为每一位符合送温暖慰问条件的困难职工办理具有工会特色标识的实名制银行卡,慰问对象直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指定银行领取慰问金。进一步确保了送温暖资金安全,有效解决了现金发放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发放不及时、“张冠李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