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结合自身实际,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基层难办事、政策难落实、项目难落地、问题难解决“四难”问题系列措施。
建立健全机制。制定下发《罗平县关于促进解决“四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对解决“四难”问题作出全面安排,明确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建立调查研究机制,走访基层部门和部分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集问题和意见建议608条,全面摸清和掌握“四难”问题情况。
监督检查促落实。成立5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创建以网络QQ、电子信箱、电话为一体的投诉网络;通过电视、报纸宣传和发放联系卡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并多次采取明察暗访、模拟办事、随同办事等方式对多个单位开展重点督查,发现问题109个并责令整改,对13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62个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公职人员上班纪律情况、30家单位51个服务窗口服务质量、23个单位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开展督查14次,及时纠正并责令整改存在问题。
纠建并举完善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清理单位管理、办事制度,查找出制度上的漏洞,针对每一个问题制定出相应措施办法,用制度管人办事。建立服务公示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向社会公开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等内容,严格执行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抓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重大项目申报30个,组织联合踏勘30次、召开并联审批会议30次,获批准项目29个,投资额达55亿元。
责任追究转作风。实施解决“四难”问题以来,已立案查处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问责7人、其他处理3人;因违反工作纪律查处24人,因服务质量差查处4人,因违反规定发放钱物查处7人,涉案金额140.70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