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构建反对“四风”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12-01 11:24:44   来源:临沧市纪委

永德县按照“四个回应”和与人对应、与事对应的要求,聚焦查摆出的“四风”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精心制定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整改清单。

县四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列“整改清单”问题70项,制定整改措施173条。83个科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共开列“整改清单”问题1146项,制定整改措施1643条。全县全面清理了近10年来出台的涉及“四风”方面的有关制度规定,并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衔接,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504项,其中,废止中央、省委和市委文件已作出宣布失效或出台新规定、文件规定执行适用期已过、所调整的对象或所设定的情况已消失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关于加强公用车辆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规定144项;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安排,以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制度建设成果,结合永德实际,计划新建《转变作风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有关规定》等制度规定208项,目前已建立《永德县“六大员”派驻管理办法》、《在干部教育中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54项。始终坚持一边抓整改、一边立规矩,围绕整治文山会海、公款送礼等24项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整治责任和整治时限,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列入督查范围,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县纪委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各单位整治“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