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全面开展“五级联动”工作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各部门的齐心协力下,全县在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诉求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由于在认识上不够深入,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在内的很多部门及单位对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五级联动”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很大误区。镇康县结合实际工作,不断总结“五级联动”工作的做法及经验,吸取教训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引导各级各部门跳出“两大误区”,力求把“五级联动”工作抓稳抓实。
要跳出“五级联动”是跟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办案件为主业主责相违背的误区。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在新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职能”和“五项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业绩立言立行立信。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反腐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五级联动”工作,通过多渠道受理群众诉求,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实际是在“为民请命”,根本目的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开展“五级联动”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直面基层,直面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不仅能拉近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而且有助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了解掌握案件线索,从“非检举控告类”的群众诉求中发现收集案源,继而推动案件查办工作。如:2014年5月,镇康县纪委查处的军赛乡林业站站长李建生一案,就是县纪委信访室在下基层进村入户解决群众诉求问题过程中,通过群众侧面反映“李建生在办理相关林业手续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间接获得案源掌握案件线索。最终,镇康县纪委对李建生进行了立案调查,并核查出李建生在工作中存在受贿等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李建生一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审理。
要跳出“五级联动”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单打独斗”的误区。“五级联动”工作的开展是为了实现群众理有讲处、怨有诉处、难事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同时也间接破除各级各部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工作恶习。
群众诉求从受理到办结并不是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人的阵地”,而是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其他职责部门共同解决或由纪检监察机关转交相应的职责部门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在“五级联动”工作中担任的更多的是转办与督办的角色。如: 2014年5月28日,户育村五保户罗二到南伞镇群众诉求中心反映,户育村通达公路从他家的院子脚下经过,今年因为对路面进行硬化升级,施工队已经在他家院子脚下修建了挡墙,并且挡墙符合工程验收标准,但罗二认为挡墙太矮,他家院场有可能因此在雨季坍塌,想把挡墙再加高一些,因家庭困难,无法自行进行施工,特请求政府帮助解决;6月4日,南伞镇群众诉求中心联合分管公路副镇长、挂钩村领导、县交通局和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际核查,由县交通局对罗二家院子脚下的挡墙进行加高加固处理,南伞镇群众诉求中心即南伞镇纪委负责监督落实。此件诉求由南伞镇纪委、南伞镇政府及县交通局联合办理,主责单位为县交通局,镇纪委则担负着转办、督办责任。
2014年4月,中共镇康县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由中共镇康县纪委配合起草的《中共镇康县委镇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在强化开门接访、倾听民意、解决群众诉求等问题上作了明确规定。至此,全县民意表达渠道得到更进一步畅通,形成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开门倾听民意、解决群众诉求的美好格局。( 杨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