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五促五落实”践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4-11-27 17:28:39   来源:玉溪市纪委

自今年6月21日省委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以来,江川县以“六个应当”作为工作标杆,通过采取“专题会议促领导责任落实、廉政讲座促教育责任落实、制度约束促管理责任落实、述廉考核促检查责任落实、书记带头促示范引领责任落实”的“五促五落实”措施,形成了全县“一把手”主动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担当、主动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的浓厚工作氛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发挥了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专题会议促领导责任落实。年内县委召开十二届纪委四次全委(扩大)会、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县委贯彻“市委落实《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研讨班》精神工作会议”和“中共江川县委第48次常委(扩大)会议”等四次专题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传达学习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川县2014年党风工作意见》,明确提出了“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四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五项重点任务,为全县“一把手”指明了工作方向,强化了其“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

双管齐下促教育责任落实。制定了《江川县2014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采取观看文艺演出和警示教育片、个案教育、专题讲座、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增强宣教效果,形成了“宣传与教育”相融互动、多角度劝诫、全方位渗透的立体宣教格局,使廉洁观念深入人心。组织全县4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生命源》文艺演出、《焦裕禄》、《杨善洲》、《生死牛玉儒》等教育片840余场;7月11日,组织部分掌管项目、资金较多的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乡镇长、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负责人、派出纪工委书记共42人到峨山县法院旁听了原江川县财政局局长董林颉受贿、行贿案;依托江川县领导干部学习讲坛,县纪委指派一名副书记为全县4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了作风建设专题党课,同时县纪委班子成员、宣教室、纪工委负责人还为联系乡镇(街道)、包村单位讲廉政党课83次,参与人数达8072人次;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在节假日前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7次5760条,提前打“预防针”,警示其“过节不失节”,形成了警钟长鸣的常态化防范机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制度约束促管理责任落实。县委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及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江川县县级干部周转房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管理。完善江川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强势推进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完善《江川县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将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纳入准入门槛,强化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出台了《江川县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办法》、《江川县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补助管理办法》,每年由县财政补助每个“村监会”工作经费10000元,改变“村监会”无钱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江川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年内警示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及乡镇纪委书记10名。坚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制度,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与同级班子成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前干部廉政谈话146次157人,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巩固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述廉考核促检查责任落实。制定下发了《江川县贯彻落实〈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11月30日前要向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在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要述廉。县委每年从述廉对象中抽取8名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各2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4名)在当年底或次年初召开的县纪委全委会上述廉。原则上述廉对象任期内至少要在县纪委全委会上述廉一次。下发了《江川县2014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采取百分制方式,分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量化考核细则,其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占25分和30分”,以“细要求”落实“硬任务”,虚功实做,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此前,已有4名部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首次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县委于7月组成12个检查考核组对各单位上半年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检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书记带头促推进责任落实。县委书记带头签订责任书、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制定“责任清单”,示范引领全县“一把手”履好主体责任。3月20日,县委书记代表县委与全县65个责任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11日,县委书记围绕领导干部“为官、做人、做事”这一主题,为全县6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讲授了一堂廉政党课;9月15日,县委书记在第48次常委(扩大)会议上,提出了落实主体责任的“七项重点工作”,理出了“责任清单”,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划出了杠杠”。截止日前,县委书记同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套班子领导成员、部分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75次,县长同政府班子领导成员及政府办、财政、工信、发改、审计、招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进行廉政谈话27次。在其推进下,全县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得到加强、氛围逐步形成。

在以上措施的有力推动下,江川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手”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通过县委几次专题会强调、县纪委谈话后,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了自己的主体责任意识,树立了“一岗双责”的理念,想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得到加强。

“一把手”想学廉政知识了。在县纪委主要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谈话会上,县纪委书记采取现场提问、互动式谈话的方式,将有关廉政方面的知识、相关规定等在会场当场提问各“一把手”,既起到了让大家进一步理清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的目的,又起到了督促其加强廉政知识学习的目的,各“一把手”想学廉政知识的意识强了。

“一把手”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通过开会促、谈话点,各“一把手”对如何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了明确目标,心中有了底,履职更到位了。

“一把手”会主动接受监督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后,各“一把手”对纪委的监督职责也有了更深认识,能主动邀请各联系派出纪工委参与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到凡事多与派出纪工委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监督的现象越来越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