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四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27 15:22:45   来源:曲靖市纪委

“三化同步”抓实责任,构建体系驱动落实

通过构建严密完备的责任落实体系,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精细化分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贯彻落实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将工作任务量化分解为8个大项55个小项,让各级党委和干部,都明白落实主体责任应该做些什么、要怎样去做、抓不好的后果,使各级党组织层层担责任、领导干部人人挑担子,做到“九牛爬坡,个个使力”。二是链条化传压。将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签、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签、部门领导与系统内部签,层层签字背书、人对人监督负责,任何环节、链条出了问题,都能找到责任人,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完整链条。三是网格化覆盖。围绕“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的目标,从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班子”,到镇(街道)、区直部门,再到社区、村(组),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严格实行逐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建立由区委牵头、区纪委负责的督促检查机制,积极构建整体联动、互促互动的主体责任落实网格,做到逐级落实全覆盖。

“三个带头”示范引领,营造氛围带动落实

通过党委牵头、领导带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积极营造示范带动的良好氛围。一是带头执行规定要求。从自己做起,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3次。从区委班子成员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纪律规定等方面的要求,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讲廉政党课,每月接访下访至少1天,以身作则、上行下效、示范带动,充分发挥导向和标杆作用,促进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带头支持纪委工作。组建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建立由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办案机制,重大案件抽调人员、部门联动、合署办案,及时牵头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点问题,极大地提升了纪委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的能力。始终“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高度重视纪检队伍建设,近年来,先后4次从全省范围内选调、遴选了20名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激发了纪检队伍活力。三是带头维护群众利益。整合信访、公安、纪委等部门力量,成立区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解决突出问题;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按照“六有标准”,强力推进“五级联动”平台建设,已做到全覆盖。以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今年共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9件39人,涉案金额达610余万元。

“三种责任”履行到位,尽职尽责促动落实

积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牵头抓总职能,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一是履行好教育责任。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利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开展了1次主体责任落实学习讨论活动;精心挑选全区查处的25个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适时组织召开专案通报会、典型案例通报会,在重大节日通过下发通知、编发廉政短信等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时刻“廉”铭于脑、“廉”植于心。二是履行好用人责任。认真履行党委选人用人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等制度,充分听取纪委对拟提拔、调整干部的廉政审查意见,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等情况的发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三是履行好约束责任。在2012年先行先试,率先在曲靖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紧扣上级要求,聚焦“四风”问题,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加大追责力度,持续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果。今年共开展专项督查243次,下发通报10期,查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1人次。

“三项制度”强化保障,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用制度规范运行、完善管理、推动落实。一是建立检查制度。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下级纪委书记开展同级监督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共专题听取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情况汇报20人次,督办重大信访案件14件,组织开展了清退违规聘用人员和“吃空饷”行为整治,共清理“吃空饷”人员56人,涉及金额160余万元。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完善了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制度。今年8月,由区委常委带队,组成检查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开展专项督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严格追责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追、有腐必惩,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今年共立案72件,结案6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问责处理5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7人,收缴违纪款1286.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同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