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五级联动”工作实现便民为民惠民

发布时间:2014-11-26 09:12:28   来源:云南省纪委

红河州纪委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建机构、搭平台,创机制、强联动,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将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接地气、听民声、查民情、解民忧,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助推社会和谐发展。

搭平台、畅渠道,保障群众诉求渠道畅通无阻。2013年5月,按照省、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省、州纪委的要求,红河州纪委全面统筹、统一推进,开展州、县(市)、乡(镇)、村委会(社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并结合红河州村小组数量多、分布广的实际,将工作下沉至村小组,形成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格局。搭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三大服务平台,即:州、县(市)、乡(镇)三级设立“群众诉求中心”,村委会(社区)、村小组设立“说事室”,州、县(市)机关和部门设立“群众诉求接待室”。

建制度、重考核,保障工作常态化。根据全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红河州纪委领导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具体掌握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所需、所盼、所想,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五级联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机构平台、有经费保障、有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制度,明确领导责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形成以制度规范工作、以制度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主要围绕宣传面、录入量、群众满意率三个指标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奖惩。

强监督,重指导,保障工作规范化。开通运行“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全面监督掌握基层群众诉求反映情况、各级化解群众诉求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工作开展。一方面加强对群众诉求事项的分析研究,为基层矛盾纠纷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另一方面强调工作统一规范,对群众的诉求事项应录尽录,登记、受理、办理、报结、存档实现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