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强化履职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26 00:39:34   来源:云南省纪委

省工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着力准确把握“两个责任”定位,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全省工商系统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切实加强领导,厘清“责任田”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前提是厘清责任。知责明责,方能履职尽责。省工商局党组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党组主动担责,坚持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工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支持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有效落实监督责任。二是“一把手”带头尽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机关各支部书记落实责任。同时,“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基建等工作,集中精力种好“责任田”。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教育、监督、管理。定期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四是机关各支部书记从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出发,认真履行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教育监管责任,切实抓好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管理。五是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抓主业,保障纪检监察机构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巡查,把好选人用人关

把好选人用人关,是履行主体责任的关键。省工商局党组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组织开展了对州市工商局领导班子和省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了解掌握州市局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的一贯表现以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并开展了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和推荐优秀干部活动,全面客观地掌握了州市局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有效地解决了干部工作初始提名权的问题,为选好用好干部提供了依据。2013年以来,省工商局党组先后调整选拔了处级领导干部43名,对3/4的州市工商局长进行了选任或调整。通过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巡察工作,无论是干部的选拔任用,还是调整交流,未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干部任前坚持开展集体或个人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早打招呼,勉励和督促干部清醒就任、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坚持改革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

今年以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职责划转、体制调整“三项改革”叠加,工作任务繁重艰巨,党风廉政建设面临巨大挑战。改革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如何有效防范借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之名谋取私利;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一些干部职工面临异地交流和进退流转等问题,出现了找关系说情的现象;个别单位有想借改革之机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花钱等的苗头,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省工商局党组始终坚持改革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及时对改革中可能发生的新的廉政风险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坚持把各项改革举措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及时跟进和完善防控措施,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防范监督,有效确保了职责划转、体制调整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工作的顺利推进。

探索“三段式”管理,建立政府招标采购风险点管理防控机制

省工商局党组从管住权力、管住钱袋等方面入手,注重防范在先、关口前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针对近年来工商系统在实施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打招呼、拉关系及有的招标采购项目引发争议等情况,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商局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招标采购程序,明确了廉政监督责任。并在实践中探索实施了“三段式”管理模式,即第一阶段以需求单位为主,提出采购申请及要求;第二阶段以计划财务处为主,审查需求单位报告,制作标书;第三阶段以政府采购部门为主,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有效杜绝了招标采购中的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省工商局顺利开展并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项目24项,没有发生一起违反政府招标采购规定的人和事。

严格落实八项规定,不断推进作风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是基础。近年来,省工商局党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扭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放松,进一步健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管理、“三公”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严控“三公”经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以纠正“搭车收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为重点,大力整治服务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搭车收费”以及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作风建设。与此同时,坚持严格执纪问责,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出现的问题,不遮不掩,严肃查处。比如,针对审计中暴露出来的基层单位在财务管理、内部管控方面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召开全省专题视频会议,及时通报存在问题,要求全省工商系统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进行严肃查处,切实做到了直面问题不护短,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

树立问题意识,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推动工作

近年来,省工商局党组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树立问题意识,以建立完善“问题数据库”为重要抓手,推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定期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巡查工作征集到的、履行职能工作过程中发现的,以及其他工作方面出现的四类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注重分析把握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本质,及时研究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在此基础上,逐一将问题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相关职能处室,在规定时限内逐项解决,并由办公室、监察室跟踪督促和检查落实。目前,共收集各类问题160个,筛选入库76个,已解决归档问题35个,提出解决或整改方案41个,“问题数据库”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云南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