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五项措施抓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4-11-26 00:27:46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健全制度,强化检查,严厉惩处,实名通报,通过五项措施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健全制度抓规范。为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临沧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坚持用制度规定约束党员干部行为,推动作风转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实行书面报告和承诺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按干管权限对办理婚事的报告人进行提醒谈话,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提出禁止性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共有40名处级干部就操办婚丧事宜作了书面报告和承诺,市纪委按要求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大办婚事的2名处级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

二是坚持不懈抓督查。为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了《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开展日常巡查、明察暗访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实行日常巡查,平时由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部门进行日常巡查和半年一次的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令限期整改。强化抽查和暗访,主要是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抽查和暗访,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人占坟等不正之风问题的查处。八项规定出台后,市纪委领导先后带队组成17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2项。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3件208人,问责各级领导干部203人。坚持集中检查考核,主要是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三是聚焦问题抓整治。开展“会所中的歪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公园、宗教场所、名人故居、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租赁经营、建造接待场所的情况进行排查整治,针对4处违规出租经营场所,按照“该纠正的纠正、该关闭的关闭、该停业的停业”的要求,收回关停2处,解除租赁合同2处。全市5707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的承诺。开展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活动。对2007年3月以来建设和修善的工程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清理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和“零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一般公务用车标识管理。全市共785个单位实行公车标识管理,共2689辆公务用车张贴了标识,610辆公务用车外观喷涂明显公车标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畅通渠道抓诉求。全面推行五级联动办理群众诉求监督机制,今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录入和监督办理群众诉求10498件,办结10463件,办结率为99.67%,群众满意率99.82%。制定了《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的规定》、《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市纪委市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在全市建立了8个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从2013年1月开始,在市、县、乡三级同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每月15日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截至9月底,共有1616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接访,接待来访群众94批次225人,受理解决群众诉求95件。

五是实名通报抓警示。按照“三转”要求,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作用。2013年以来,市纪委共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实名通报,对公务用车标识张贴抽查情况和节日期间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并在临沧电视台、《临沧日报》及临沧廉政网等媒体上公开曝光。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临沧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推动了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一是调查研究更加深入。今年1至9月,市级四班子领导调研天数累计达901天,同比增加19.8%,调研活动做到轻车简从,就餐在机关食堂,自觉交纳食宿费。二是会议活动明显减少。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71个,同比减少29个,精简29%。三是文件简报大幅精简。市委、市政府发文318个,同比减少45个,精简12.4%;全市共精简简报280期,精简45%。四是厉行节约成效明显。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务接待得到改进,各县(区)本级的公务接待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涉外接待和重要客商的接待,坚持从简节俭,突出地方特色。市本级公务接待经费活动费同比下降35.9%;压缩“三公”经费比例达14.4%。五是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更加规范。绝大多数部门能够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张贴了公车标识,节假日车辆集中停放,公车私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六是机关及干部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党员干部能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坚守岗位,勤奋敬业,作风更加务实,精神面貌有了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