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三项措施严督实查改作风

发布时间:2014-11-24 15:58:46   来源:怒江州纪委

泸水县借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狠抓作风建设,采取三项措施,整治“四风”问题,力促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抓住重点对象进行督查。按照突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制度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县纪委立案查处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抓住关键节点进行督查。加强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走访检查各级党政机关、饭店、土特产店等10余次,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让作风问题无处遁形。

抓住重点内容进行督查。为确保纪律督查工作常态化,县纪委监察局专门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组,主要负责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领导干部“走读”、公车私用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通过加强日常督查和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多种途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纠、违规必查。截至目前,对全县机关上下班纪律、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问题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处理了7名违反工作纪律,1名违规举办乔迁宴请干部,对10名领导干部违反“会风”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