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发布时间:2014-11-24 15:53: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昆明理工大学“廉政讲坛”在呈贡校区举行,校党委周荣书记作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责任,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辅导报告。学校领导和处级以上干部到会,大会由张英杰校长主持。

周荣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的有关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责任,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

周荣书记在报告中为大家解读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并紧密联系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方面,阐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深刻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二是联系实际认真分析了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对如何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思考,提出了明要求。

周书记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领导责任意识、教育责任意识、管理责任意识、监督责任意识和示范引领责任意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党委的主体责任。首先是要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和学校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三是要发挥纪委监督作用,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纪委要切实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督促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明确纪委职能定位,突出监督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四是要完善主体责任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要继续完善检查考核的内容、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实际的责任追究办法。五是坚持以上带下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廉洁自律、落实主体责任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发挥表率作用;要种好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敢抓敢管,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要抓早、抓小、抓及时,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最后,周书记指出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事业发展的保障,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纪律,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与具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抓住党风廉政责任制这个“龙头”,处理好廉政与勤政的关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好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每一位党员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对道德律令心有戒惧,慎权、慎独、慎微,自警、自省、自律,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用身外的党规党纪、内心的道德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报告结束后,张英杰校长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报告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把好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口”,坚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为深化学校综合改革,促进内涵式发展,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