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整治“飞四”赌酒陋习,罗平县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进行整治,赌酒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罗平县出台了一系列严禁“飞四”赌酒的规定,特别是2014年制定出台《罗平县关于严禁党员和干部职工以“飞四”等形式赌酒的规定》,对范围对象和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手段,建立严密监管机制。要求和督促各单位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从严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县105名县直单位和178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承诺书》,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承诺,保证自己和本单位干部职工不出现“飞四”赌酒等行为;建立违纪责任连带追究机制,违反“飞四”赌酒禁令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同一单位同时发现2人违反规定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发现3人及以上违反规定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县作风办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及工作人员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实行突击督查和暗访督查相结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
今年,罗平县对违反“飞四”赌酒禁令的3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党政纪处分32人(副科级干部2人,1人被免职),问责6人,其他处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