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渎职。”刚参加完全省部分县(市、区)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丘北县委书记马朝洪又在随即召开的县委常委会议上这样强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丘北县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挂帅、又出征”,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重点,持续发力,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坚守责任担当,扛旗引路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我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中明确指出。
如今,丘北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印发了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把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印发《县委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任务分工》文件,把党委主体责任的5大内容38项任务分解到7家牵头单位和30家责任单位。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任考核组组长重点对各乡(镇)党委、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风建设进行考核。
抓在手上,种好“责任田”
“党风廉政建设是‘责任田’,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必须增加政治敏锐性,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县委马朝洪书记在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会议上明确要求。县委说到做到,将主体责任主要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选好用好干部。实行《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通过组织提名和个人提名两条途径,他荐与自荐相结合,“海选”人才。《办法》实行以来,公布空缺职位90个,133个单位、144名个人参与提名推荐,提出人选563人,58名干部经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走上了新岗位。同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对提名过程中弄虚作假、强迫民意、故意隐瞒等情形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开展24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明确10名处级领导作为24项整治事项、57项任务责任领导,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2名干部因公车私用被查处,6家未按规定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被通报,78名干部被问责,34名工作人员因上班迟到受约谈,清查“吃空饷”干部职工3人,行政开除2名长期旷工的干部职工……
为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效,制定《丘北县严禁在职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规定(试行)》,从八个方面对干部赌博作出禁令,对科级干部违规参加赌博的,一律暂停履职(岗)。实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严查违规“办客”行为。推进行风建设,组织3个县级部门走进七乡观察-行风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与此同时,县委通过密织“制度笼”,不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定《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及农村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规定》、《丘北县目标倒逼管理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工作制度(试行)》、《丘北县现场督查快速反应实施办法(试行)》、《丘北县解决群众诉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10余项制度文件,严肃责任追究,不断推进着全县各级机关廉洁高效运转。
县委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查办案件。将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来参与的241个调整减少到12个,为纪检监察机关“腾出”精力,聚焦主业。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常委副县长、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公安局长任副组长,法院、检察院、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办案合力。重点查处了县水务局原局长张书文和原副局长刘树荣、韦正贤、彭建红,丘北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原站长缪云忠等腐败案件。同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官、小案、小事露头就打,相继查处了官寨乡中心小学原校长张志云侵占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受贿案,温浏乡人民政府原办事员兼令冲村党总支书记余勇侵吞农村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临时困难救助金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案件查办工作成绩突出,获省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二等奖表彰。今年来,丘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7件,受理并审结各类党纪政纪案件57件58人,给予党纪处分52人,政纪处分11人,案件查办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丘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