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会议

发布时间:2014-11-18 15:31:26   来源:曲靖市纪委

会泽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会议。县五班子领导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等共26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志强主持,县委书记陈国宝作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光泉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作了讲话。全体参会人员还共同观看了中央纪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李本刚同志在云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所作的《党委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专题辅导视频。

县委书记陈国宝指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全面准确理解其内涵,自觉担当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

陈国宝书记要求,要着力解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中认识不到位、规定落实不到位、责任担当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抓紧抓实六项工作:抓源头,在反腐倡廉上下足功夫;抓关键,在作风建设上下足功夫;抓根本,在选人用人上下足功夫;抓保障,在推进“三转”上下足功夫;抓倒查,在责任追究上下足功夫;抓互促,在加快发展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表率,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光泉就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聚焦主业转职能,认真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增强办案力量,重点清理基层纪委书记职责分工;二是要突出主责转方式,转变执纪理念,改进监督方式,改进惩戒方式;三是要强化主体转作风,提高能力素质,敢于执纪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会上,会泽县委书记陈国宝代表县委常委班子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口头承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胡光泉代表县委常委作口头承诺,各县委常委还签订了《中共会泽县委常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