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 监督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11-17 11:19:34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4年11月12日,昭通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鲁甸6.5级地震恢复重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第一次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昭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组长陆维智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第一副组长郎学超同志主持会议。

陆维智同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这一中心任务,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上级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上来,不辜负组织嘱托、不辜负群众期盼、不辜负肩负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陆维智同志强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监督检查工作面宽量大、环节任务多、时间跨度长。灾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围绕‘坚决守住廉洁底线’这一个目标、确保‘资金安全、质量安全、干部安全’三个安全、突出‘时间节点、政策执行、责任落实、作风纪律’四个重点、强化‘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开监督、执纪监督’五个监督”的思路扎实推进,必须以责任落实为抓手、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以机制建设为根本、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整改落实为目的、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以严肃纪律为保障、严格监督纪律要求,为实现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既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郎学超同志要求,市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明纪律、强化作风、严格监管,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处,扎实推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会上,昭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监督检查组副组长田荣屏传达了省、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和省指挥部监察督查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市政府副秘书长、监督检查组副组长邹邦才宣读了成立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的通知。

昭通市鲁甸6.5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监督检查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有关室办负责人,灾区4县区纪委书记和监察局局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