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垤玛乡: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4-11-17 09:38:45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垤玛乡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挂钩机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队长挂钩村,一般干部挂钩村小组联系机制。明确 6个村干部为联系员,82个村小组组长为联络员,乡纪委及各村明确平台信息员8名,加强诉求事项录入工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乡、村、组三级诉求平台畅通,为“五级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县纪委要求,在乡政府设立了一个“群众诉求中心”,在各村设立“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群众说事室”。按照“六有”要求,联系点设置有办公室、民情意见箱、登记表,由联络员负责将办理每件群众诉求的材料及时归档。建立群众诉求渠道组织机构公示栏,明确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联络员工作职责、接待人员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保障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全乡共建立了行政村“群众诉求工作联系点”6个,村民小组“群众说事室”82个。

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发挥平台作用。按照要求,该乡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宣传工作,并对各村群众诉求联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联络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截止目前,各联络站共接访群众45余人次,解决合理诉求问题15件,调解矛盾纠纷45件,完成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