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四专一宣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07 10:03:25   来源:大理州纪委

云龙县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和“龙头”,开展“四专一宣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召开专题会议。10月13日,云龙县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传达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精神,以及就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专门安排与部署。县委书记从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主角、担当和自觉意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明确要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法执纪机关履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五项重点任务,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制度规定、严格责任追究、用好考核结果工作措施,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方面对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级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全面部署。

开展专题辅导。云龙县举办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县级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总支书记,县纪委常委、纪工委书记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辅导班。邀请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察局局长靳汝柏就党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专题辅导,同时,观看了中央纪委宣传部副部长、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社长李本刚题为《如何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专题电教片。

组织专门考试。云龙县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思考、精心选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专门考试。全县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县级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总支书记,县纪委常委、纪工委书记共计287人参加了专门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理解与把握,不断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

开设宣传专栏。一是采取乡镇、部门交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法与成效。云龙县诺邓镇、漕涧镇和县畜牧局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专题辅导班上就本乡镇、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交流;二是在云龙电视台、云龙网、《云龙纪检监察》等媒体上开设主体责任专栏,专门策划宣传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办法及取得的成效经验。目前,已策划宣传了3期。

开展主体责任人宣誓活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人,县级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书记、总支书记共计271人在县委书记的引领宣誓下郑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