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司法局六项措施推进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07 09:53:47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推进丽江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根据丽江市委和市纪委关于专项整治庸、懒、散、奢和《丽江市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纪律作风配套制度的工作要求,丽江市司法局党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庸、懒、散、奢及窗口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等对待群众冷、硬、横的不良作风,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严格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巡视督察制度。从6月1日开始,市局实行7名处级干部轮流带班,机关13个内设科(部)室负责人轮流值班巡视督查机关干部职工上下班工作纪律和在岗履职情况,并将值班、出差和请销假人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上墙,接受监督。

积极推进一线工作方法。局党委本着“工作重心下移,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思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现场解决问题。教育活动期间,6名班子成员相继深入各县区调研,尤其是主要领导李文红同志,多次带领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深入各区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基层单位及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将向省、市积极争取的工作经费190万元划拨到五区县司法局支持基层工作。

以会代训,强化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于10月12日至13日成功举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综合业务培训班,市局机关干部职工、五区县司法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及63个乡镇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党委副书记,局长李文红同志在开班动员讲话中,针对局机关和极少数基层司法所干部作风庸、懒、散和办公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后阶段的整改和总结收尾工作,对我局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部工作制度。

强化行政责任,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局党委根据市委、市纪委近期出台的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和庸、懒、散、奢等纪律作风整治配套文件,讨论研究制定了《丽江市司法局整治庸、懒、散、奢行政问责办法》,对机关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工作平庸,思想涣散,纪律松懈,生活奢侈,不完成局党委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进行问责。《问责办法》的实施为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立行立改,切实关注和回应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关心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结合“国庆”、中秋和敬老节系列活动安排,力所能及为老干部办好事、办实事。对我局15名离退休老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安排老干部进行体检,为老干部每人订购了一份2015年《老年报》,还挤出3000元行政经费赞助市老龄委开展活动,发展老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