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地税局制定下发了《全州地税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
《实施意见》紧扣中央、省委和州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精神,结合全州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要求具体化,对2013-2017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了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同时,《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州地税系统工作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从坚持党组从严抓党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纪律等4个方面着力抓党的作风建设,树立地税机关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要求从加强信访和案件查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加强红河地税系统惩治腐败工作,采取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红河地税改革和职能转变、消除滋生腐败的体制弊端等方面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促进地税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强调从强化各级地税局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合力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