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州麻栗坡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各级党委尤其是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县纪委切实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抓部署。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麻栗坡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不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在做好分管行政工作的同时,积极深入到分管部门、乡镇检查指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4年,县委书记与11个乡镇党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别与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3份,11个乡镇党委分别与各基层站所、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7月7日,召开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县委书记亲自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抓考核。进一步改进考核办法,突出考核重点,强化日常考核,将党委的主体责任纳入考核内容,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量化考核标准进行专门修改完善,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纪委的监督责任纳入考核内容;将考核与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起来,将问责手段运用到考核中,充分发挥责任追究在推动责任制落实中的重要作用。去年底,由县级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分别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重点考核,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转化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结合起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抓机制。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的乡镇和部门,直接取消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年终奖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厉行勤俭节约、强化督促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实行《麻栗坡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县住建局、马街乡政府等5个单位“一把手”在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进行了述廉,达到了一人受评议,多人受教育的效果。
抓惩治。县委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坚决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更加有效地反对腐败、惩治腐败,同时,发挥县纪委与县检察院联合办案机制的作用,增强重大复杂案件的突破能力。今年以来,问责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4起,问责党员干部23人,先后8次对有关作风建设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立案查处了32起违纪违法案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查处了原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胡代元等一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真正做到了“老虎”、“ 苍蝇”一起打,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提振了全社会对作风建设、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让群众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