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聚焦“四风”问题,在全县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公职人员、企事业职工、村组干部、普通党员全面覆盖,一竿子插到底,深入整治“四难”“四多”、公车私用、大操大办、“飞四”赌酒等问题。
对象明确。各级干部全覆盖,所有党员全包含。此次改进作风的对象包括:全县所有党员,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罗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干部及几大员,各级各部门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依法聘用的工作人员。
目标明晰。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各种具体表现,着力在执行纪律、产业提升、深化改革、厉行节约、服务群众、制度建设、整治大操大办等7个方面改进作风。狠刹大操大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赌博、以“飞四”等形式赌酒、“四难”“四多”等不良风气,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改进作风的新成效。
责任明细。领导带头抓,一级抓一级。成立“作风改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县105个单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订《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承诺书》。注重领导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作风改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措施明白。教育在先,县处级领导每年至少到分管联系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就作风建设开展1次专题讲座。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典型曝光、跟踪报道等方式,切实发挥监督警示作用。明察暗访,单位内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县作风办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坚决查处,对群众投诉立即察访、重点问题随机察访、领导批示及时察访、整改情况跟踪察访、焦点问题交叉察访,视情况安排新闻媒体参与,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机制,在“作风转变年”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巩固作风改进的成果,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纳入考核,把“作风改进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全县在转变作风方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县委政府表彰了县委办公室等16个“罗平县‘作风转变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刘琼等63名“罗平县‘作风转变年’活动优秀个人”,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884个。同时,严肃处理了违规违纪的干部职工。今年2月至6月,55名科级领导干部因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处理,其中党政纪处分4人、问责1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9人、通报批评19人。85名干部职工因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工作失职、工作效能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违规饮酒的18人、公车私用的1人、大操大办的3人、违反学风会纪的44人、违反工作纪律的7人、工作失职的6人、工作效能问题的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