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采取三项措施防止节点“四风”反弹

发布时间:2014-11-04 10:44:44   来源:怒江州纪委

俗话说得好“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越是关键时间节点,越能把平时隐蔽的腐败现象暴露出来。为切实反对“四风”,狠刹节日期间公款送礼歪风,推进“八项规定”落实常态化。今年来,怒江州泸水县采取三项措施狠抓重要节点,坚决遏制节点“四风”反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注重节前教育提醒。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表率标杆作用,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使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提醒大家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节日病”发生。

注重节日明察暗访。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对宾馆酒店会所、娱乐场所、农家乐和各公车停车点、城区重要路段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违规收送“红包”、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高消费娱乐、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参与赌博等违纪违规行为。此外还开通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网络举报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注重严惩违纪行为。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零容忍”,对公款违规接待、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停职检查,再根据规定严肃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案不查,特别是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