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碰硬 敢于担当 ——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访怒江州纪委副书记张普华

发布时间:2014-10-30 11:27:05   来源:怒江州纪委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中纪委也多次强调,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是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落实“两个责任”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政治任务。日前,就纪委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怒江州纪委副书记张普华接受了记者专访。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首先我想请问张副书记,“纪委负监督责任”,其具体内涵是什么呢?

张普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党委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监督责任是保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只有保持“两个责任”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才能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更好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扎实深入地开展。因此,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而没能督促到位要负责,对纠正不良风气抓的不力要负责,对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执行不严要负责,对腐败行为查处不力要负责,对滥用权力行为没发现或查纠不力要负责。

记者:谈到纪委监督责任问题,去年以来,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请问张副书记,怒江是如何推动作风建设把规定落到实处的?

张普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州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态度坚决,行动迅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贯彻落实,全州作风建设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我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带头。州委始终强调,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规定,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接受监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二是动真碰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我们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既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形成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又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铁面执纪,决不姑息。去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连续开展了34次明查暗访,覆盖州县乡677个单位和服务窗口,341个餐饮娱乐场所,检查车辆1190辆(次),现场纠正违反工作纪律行为877人次,对存在纪律松弛、管理不严问题的54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36名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134名一般违纪干部受到通报批评,起到了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们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牢固树立打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坚持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不断拧紧螺丝,上紧发条,真抓实抓,一抓到底,努力实现改进作风的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

记者:纪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中,老百姓普遍比较关心查办案件工作。去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惩治腐败取得了新进展。请问张副书记,怒江查办违纪案件情况怎么样?

张普华: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有力的手段,我们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13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1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05件,立案50件,结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2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148万余元,还为38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了事实。2014年1至8月份,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2件、立案94件、结案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8人、双重处分11人。二是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在提高办案质量上狠下功夫,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规范案件办理工作流程。三是着力强化治本功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约谈、函询,加强廉政谈话,完善信访监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记者:张副书记,您觉得纪委该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张普华:履行好监督责任主要就是做到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不能“隔岸观火”,而是要认真履行好协助、参谋职责。纪委(纪检组)要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要抓住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在执行纪律上敢于较真。二要认真清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坚决惩治腐败。三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克服坐、等、迟疑的观望思想,老路好走的依赖思想,一转了之的甩手思想,自觉主动地深入推进纪委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从根子上把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