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兰坪县扎实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职不在岗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全县82个单位进行了3轮次督查核实,对核查发现在职不在岗的72名干部进行了分类处置。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达到退休或提前退休条件的24人,给予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手续;对长期借调的14名干部,给予完善调动手续;对因病长期不能正常上班,达不到退休条件的20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完善请销假手续;对3名长期旷工不上班的工作人员,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解聘处理;对2名与单位签订协议离岗进行勤工俭学的教师,责成单位终止勤工俭学协议,督促回单位正常上班,并将2人2013年9月至2014年9月财政核发的工资按规定予以追缴上存国库,涉及金额11.9万多元。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在职不在岗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维护了党风党纪,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和海周 罗四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