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七抓”并举 “七动”并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30 10:06:03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新平县委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整体推进,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七抓”并举、“七动”并驱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抓主体,健全责任体系“引动”。拟定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把主体责任具体化、目标化,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一是任务分解“定责”。县委与71个单位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二是监督管理“问责”。组织实施了半年责任制工作考评并通报结果,督促整改问题。三是结果运用“追责”。完善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实施责任倒查。2013年以来,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8人次,通报责任制考评不合格单位2个。

抓领导,县委以上率下“带动”。县委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性,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当好廉政表率。县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落实“四个亲自”、“六个表率”要求,今年以来,亲自督办重要案件7件;带头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廉洁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及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到哪里,实现责任“全覆盖”、廉政“无缝隙”。

抓根本,选好用好干部“驱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先后制定《新平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息沟通制度》、《新平县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新平县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等一批制度,把好选人用人的方案制定关、竞争推荐关、招录选调关、考察考核关、票决任用关、群众监督关和廉洁自律关。2013年以来,共开展干部推荐56次(单位),考察干部129人次;县委常委会议共讨论干部人事任免11次,涉及领导干部441人,其中提拔117人(正科46人,副科71人),平职交流114人,辞职1人,退休17人,改非和保留或享受原职级待遇13人,试用期满正式任职52人,挂职30人。一批作风正、能力强、业绩好、群众公认的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推动新平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选人用人公信度、满意度不断提升。

抓重点,坚决维护民利“传动”。制定《新平县关于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边学边查边改12个方面的28个问题、立行立改群众反映突出的11个问题。推进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清理“小金库”、清退会员卡、腾退办公用房等专项治理。查处“小金库”案件2件2人,涉及金额1400余万元;会员卡零持有报告3927人;清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4059平方米。依托“三平台、一机构”维护农村群众权益。完善“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三资”委托代管;建立“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行机制,消除“中梗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目前,共办理诉求件4863件,满意率达98.3%;建立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管好“钱袋子”,资金文件总额42914.064万元,已拨付32969.7929万元、发放26635.3126万元;抓好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筑牢村级权利运行“篱笆墙”。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县纪检监察机关成立9个督查组,抓住春节、五一、中秋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对76个单位明察暗访4次,通报5期,问责43人、约谈1人、函询5人,对12辆公车标识粘贴不规范的9个单位进行通报。

抓关键,强化权力监督“推动”。深化源头治理,制定《新平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突出抓早抓小,建立纪检监察巡查制度,通过常规巡查和专项巡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县梳理部门权利978项、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200项、查找风险点1067个,制定防范措施1307条;梳理个人权利762项、查找风险点1689个,制定措施1940条、工作制度335项。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布366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并作出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保留审批事项394项。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抽查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廉政谈话、联系群众报告等制度;建立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强化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新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纪委党风廉政约谈等一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抓惩处,坚决惩治腐败“牵动”。县委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投资748万元新建集办案、警示教育功能于一体的新平县警示教育基地。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20件20人,重点查办了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新平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卜有章挪用公款1550万元、受贿26.1万元的案件,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新平县城至三江口二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张保翔受贿33万元的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抓改革,推进纪检体制改革“联动”。成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全县深化改革工作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落实“两责任”、“两为主”、“全覆盖”要求,推动“三转”要求落实,使纪检监察机关中心更突出、主业更聚焦、监督更有力。一是聚焦中心回归主业、转职能。调整保留议事协调机构17个,整合内部资源、强化派出机构监督职能,着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二是突出监督执纪实效、转方式。转变思路抓监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突出重点抓办案,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三是从严从实要求、转作风。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不遮掩、不护短,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