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三举措构建干部作风转变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4-10-27 10:15:53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江川县江城镇针对查摆出来的“制度不全、管理不严、合力不够”等问题,采取抓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细制度责任明确到人、明奖惩增加工作动力三项措施,建立健全村组干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加大了对村组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力度,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合力和班子的凝聚力。

抓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学习例会制,每周二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决策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每月组织村组干部不少于2次的集中学习,使远程教育站点成为干部提升素质、增强能力的“加油站”。带领村组干部走出去,开阔视野,拓宽思路,转变观念,先后组织干部到红塔区大营街、灵秀等地参观学习党的建设、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廉政文化建设、环境卫生管理等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村组干部的履职水平和办事能力。

细制度责任明确到人。进一步明确细化村党总支、村委会、监委会“三委”干部的职责,把工作任务明确到人,使干部“人人有事做、事事有标准”。在原有零散制度的基础上,经充分研究讨论,组织制订了村组干部管理办法》,从工作、学习、会议、接访、值班、突发事件处置等多方面明确了干部职责,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约束和规范了干部行为,促使干部作风得到了转变。

明奖惩增加工作动力。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村组自筹资金,根据村组干部职务高低、工作量大小等分别给予260元/月至440元/月的补助,按月对村组干部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后兑现,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实行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把工作绩效与考核奖惩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奖励,对工作效果差的进行惩罚。针对森林防火、土地管理等重难点工作,制订专项考核办法,实行保证金制度,对工作不力或者出现违法占地、乱搭乱建、脏乱差等情况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限期内不予整改的,每次扣除200元并取消当年综合考核奖励资格。通过这些措施增加干部工作的压力和动力,促使村组干部自觉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