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灾面前不退缩 抗震救灾显身手 昭通市政法干警积极参与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24 15:08:21   来源:省政法纪工委

2014年8月3日,鲁甸县发生6.5级地震后,昭通市政法各部门迅速行动,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最大力量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领导保障、组织保障、工作保障、后勤保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取得圆满胜利,充分展现了政法干警英勇善战的精神风貌。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抗震救灾。鲁甸“8·03”地震后,昭通市政法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抗震救灾工作上来,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中,共出动警力8100余人次,搜救受伤群众5000余人,挖掘搬运遇难者遗体116具,营救被埋压群众109人,转移受伤群众200余人,转移灾区群众1258人,搬运救灾物资50吨,清理土石方50余方,搭建帐篷10顶,救治伤病员300余人,消毒防疫4000平方米,发放药品价值1万元,努力为灾区人民群众提供极大的帮助。

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确保灾区的安全稳定。昭通各级政法部门强化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和社会面防控,切实抓好社会稳定工作;认真对待灾民诉求,落实包保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加强灾害隐患点监测,加强矿山、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道路巡查,及时引导、合理分流、紧急疏散,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保通工作;密切关注政法舆情,高度重视舆情发展,加强舆情监测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动员广大政法干部捐款捐物,切实抓好爱心募捐活动。

领导带头,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昭通市委政法委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受灾县区,指导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注重抓好矛盾排查、化解、信访维稳、通报表彰、汇总受损情况、募捐等工作。8月12日,昭通市各政法部门相继派出工作组深入鲁甸“8.03”地震五个重灾区(鲁甸县龙头山镇、火德红镇、乐红镇,巧家县包谷垴乡、新店镇)开展治安维稳工作。昭通市委政法委派出10名干部深入鲁甸县乐红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灾民诉求办理等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50名法官干警深入鲁甸县龙头山镇,工作组正在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承办灾民信访诉求、落实“五包”责任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协助发放救灾物资、了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市人民检察院派出50名干警到达巧家县,召开工作组会议,对人员分组和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相关工作纪律和要求,立即投入到包谷垴乡、新店镇等重灾区开展治安维稳工作。市司法局班子成员、部分科室负责人以及鲁甸县司法局共计30名干部深入鲁甸县火德红镇开展慰问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市公安局自地震以来,每天投入4500名警力到灾区,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滚动用警,开展交通保通、治安防范、案件查处、安全保卫等工作。在鲁甸县龙头山镇建立棚户区平安守护、安置区包片服务、灾区治安联防联控、热点问题责任包保等多项工作机制,每10顶帐篷建立1名观察员,30顶帐篷建立1名信息联络员,50顶帐篷确立1名民警,100顶帐篷以上建立1个流动警务站,对灾区社会治安实施全天候网格化无缝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