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和司法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元江县法院采取四项有效措施,积极构建监督查处机制,主动接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由案件承办部门以“一人一卡”形式向案件当事人、律师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将法院案件承办人员在不作为、乱作为、迟缓作为和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等方面涉及的18项内容作为重要监督事项,广泛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二是开通了全国四级法院联网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并在举报网站公布受理举报信件通讯地址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时接收和答复网络举报办理情况。
三是由纪检、政工等部门组成督察组,适时开展内部司法巡查、审务督查和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及时有效纠正和制止各类纪律松弛、办案拖拉和作风不良等违纪违章行为。
四是由纪检部门与部门廉政监察员组成案件回访组,采用随机抽取案件及其主动约谈回访、上门回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等方式,对当年审执结案件按一定比例进行廉政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意见,及时发现和重点查处司法不公、司法不廉违纪违法行为和其他有关违规办案现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