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到实施差旅费管理新规,从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到加大节日执纪监督力度,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玉溪市连续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措施,坚决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之风。
为切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之风,玉溪市制定下发了《玉溪市“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要求各级接待单位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接待住宿。要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认真执行接待方案并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住宿要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定点安排食宿,执行协议价格,接待用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酒水,不得提供香烟。要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实行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公务接待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并单独列示,严格按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报销接待费用。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和超标准配置家具、电器。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简化接待礼仪,不得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公务接待出行活动要轻车简从,集中乘车,并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人数,禁止组织无实质内容的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为确保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收到成效,由市纪委牵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相关制度要求,组织成立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重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在重点节日时段,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媒体监督。
市纪委明确,对于发现的违纪问题,将按“快查快结”要求,按顶风违纪情节从严从重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