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4-10-20 10:15:10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按照“畅通渠道、整合资源、联动运作、化解矛盾”的要求,为群众畅通诉求渠道、办理合理诉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2248件次,办结2236件次,办结率99.47%,群众满意率99.69%。

抓组织保障,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室,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配强队伍。10个乡镇配齐配强了纪委班子,配备纪委副书记10名、纪检专干10名;全县116个行政村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完成了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向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转变,选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16名、委员232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纪检组织体系全覆盖。同时,按照一村(社区)一人的要求,聘请群众诉求联络员121名,负责收集、上报和协助解决群众诉求。

抓平台搭建,打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基础。紧紧围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狠抓诉求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让群众理有讲处、怨有诉处、困难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一是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安排、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的“六有”要求,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分别设立了群众诉求中心,实现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机构全覆盖。全县悬挂群众诉求中心牌子和群众诉求意见箱共133个,其中县级2个,乡镇10个,村(社区)121个,由县纪委信访室、乡镇纪委、村(社区)分级管理,每周开箱一次,及时收取群众来信,并将信件分类汇总,作出相应处理。二是开通了群众手机短信、彩信诉求平台和龙陵纪检监察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长期开通群众网上诉求功能;县、乡纪委共选取11个人口相对集中,矛盾纠纷突出,问题比较强烈的村(社区)作为群众诉求联系点,从2013年6月起,将每月10日、15日、20日定为群众诉求接待日,并明确了接待日的接待地点和人员。

抓制度建设,提高解决群众诉求能力。一是创新方式,构建畅通无阻的诉求受理机制。制发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涉访部门分工协作解决群众诉求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施意见》、《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解决群众诉求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采取来信来电来访、手机短信及网络、民情意见箱、诉求联络员、诉求工作联系点、领导信访接待日、下访约访、村务监督委员会、政务服务机构等方式受理群众诉求,配套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诉求等信访问题工作办法》等9个诉求受理工作办法。二是整合资源,构建“五级联动”的诉求解决机制。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作为“五级联动”的核心任务,充分发挥“五级联动”的优势,整合县、乡、村群众诉求工作网络,配套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群众重大信访诉求工作办法》等21个诉求解决工作制度。三是突出重点,构建快速办理诉求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首问首办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收集、排查群众诉求,对重大群众诉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解决责任制,切实做到快速办理、及时解决。

抓统筹协调,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诉求办理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深入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一是协调部门办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群众诉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认真受理和解决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群众诉求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公正、合理、及时、有效解决业务范围外的群众诉求。二是强化督促检查。整合纪检监察、督查、信访等部门的力量,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乡镇认真受理、办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