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丽江市古城区委书记金光闪主持召开古城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他提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做到“四个必须”,落实“三项责任”,抓实“六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上,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了发言。
会议指出,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进一步创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举措、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党风廉政建设一体考虑,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同步推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为改革发展稳定助力护航。
会议强调,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做到“四个必须”。做到政治上必须坚定,不能摇摆。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真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职尽责的分内事和必须种好的“责任田”。做到思想上必须敏锐,不能麻木。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不能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必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态度上必须鲜明,不能观望。
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到行动上必须坚决,不能迟疑。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号入座认清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要落实“三项责任”。要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四个亲自、四个带头”,自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完善主体责任链条。区委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督促下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要抓实“六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突出制度刚性约束,划上权力红线,绝不让制度变成“纸老虎”“稻草人”。要着力推进“三转”。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大意义的认识,各级纪委要干好主业、当好主力、把握主动,聚焦中心任务不动摇。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建立健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和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把信念坚定靠得住、为民服务本领高、勤政务实敢担当、清正廉洁有正气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积极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坚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领导,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查办腐败案件。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反腐倡廉铁军。要改进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创新方式,探索建立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刚性,实行“一案双查”,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