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次单位“三回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4-10-16 09:58:13   来源:大理州纪委

年初访年度整改计划。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初根据市委领导对上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诫勉谈话的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情况进行重点回访,帮助指导其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

年中访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半年督促检查工作,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年中再次开展检查,突出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对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年终访整改工作成果。年终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主要突出对党政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的考核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考核;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仍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单位,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