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围绕八个重点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0-14 10:10:41   来源:怒江州纪委

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胜利召开后,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文学习辛维光书记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让与会干部吃透上情,与上级步调一致、决策一致、思想一致。今后一段时期,怒江州将围绕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抓好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筹备召开怒江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怒江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计划于10月底召开,会议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组织16名州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全会述廉,接受质询、评测。

二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协助州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经常性召开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认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访谈,扩大和提高约谈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和频率,抓好“一案双查”,全面落实和推进纪委向上级纪委汇报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的制度。抓牢监督责任,组织开展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怒江州“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好任前廉政谈话与诫勉谈话,主动配合开展好县级巡视工作。

三是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省委、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蓝图,做好迎接改革的各项准备;开展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年内全面完成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加快制定怒江州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从严查处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是全面落实“五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快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建设,切实提高乡村“上线率”,严格落实《怒江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试行)》、《怒江州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要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五是提升案件查办的效率和质量。继续全面排查案件线索,严格区分一般信访件与案件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倒排时间,落实责任,抓紧妥善处置,确保上级纪委、巡视组交办的案件线索年内全部消化,州、县现有案件线索年内基本消化。突出查处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坚决遏制腐败多发易发态势。严格把好办案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着力改进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工作,完善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协助调查、信息共享等制度。把办案安全作为政治纪律,办案成果和办案安全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万无一失。年内,完成怒江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县级谈话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办案功能的作用。

六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送出去、请进来、交流轮岗、顶岗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交流学习,年内争取完成选派50人次纪检干部参与各类型培训。

七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热点,借助新闻媒介,进一步加大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和“三转”要求的宣传力度,推广经验做法,总结工作成效,彰显政治担当。

八是狠抓作风建设。继续持续发力刹风整纪,死盯“铁八条”,抓节点、抓重点、抓具体、抓典型、抓曝光,巩固和扩大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减少因公出国(境)、祛除大操大办风、整治“庸懒散奢骄”、治理非领导职务干部在职不在岗、杜绝奢侈浪费、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出入会所、遏制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纠风治乱、正风肃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