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重拳整治“四风”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13 10:53:5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华宁县纪委监察局创新举措,加强明察暗访,重拳推动“四风”问题整治,纠正各种不良作风和现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严格实行责任负责制。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本单位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督促协调,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分别牵头推进,既破除了可能遇到的障碍,又加强了联系协调,形成了工作合力。

编织密集廉洁制度网。结合县情实际,密集出台多项制度措施,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管“一把手”,出台《中共华宁县委关于加强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规范全县乡科级单位“一把手”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行为。二是管钱,出台《关于严肃纪律规范全县各类奖金发放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发放各种奖金的管理和监督。三是管决策,出台《关于实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的通知》,切实推进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科学决策力。 四是管婚丧喜庆事宜,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办法》,凡是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都要依照程序报告,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此外,还下发了《华宁县纪检监察巡查制度(试行)》《2014年度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华宁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等相关工作制度。

开展专项整治促新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严防公车私用上“作文章”, 下发《关于重申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关于严肃纪律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违规购车、公车私用、标识管理、定点停放、酒后驾车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着力纠正全县广大领导干部在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编发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在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开展经常性教育提醒。对全县党风廉政会、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进行会风会纪督查,严肃会风会纪。组织人员分组深入乡镇部门开展工作纪律督查,对各单位工作人员上班到岗、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此外,还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三重一大”、“三公”经费使用等工作开展督查整治。通过反“四风”,纠作风,查违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依纪依规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真正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惠泽了民生。

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定时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曝光、查处、问责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对全县的公车私用、会风会纪、工作纪律情况等实行常态化检查。

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会风会纪督查7次,组织工作纪律专项督查3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5个单位82人次进行了通报,会风和干部工作作风得到明显好转;开展公务用车督查8次,对未按规定停放、公车标识不全的22个单位的47辆公车进行通报,分别对3名公车私用的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和问责的处分,促使公车使用进一步规范有序;查处“四风”方面有关案件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腾退办公用房4042.44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5类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