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新提拔领导干部须廉政谈话并廉政考试“过关”方可任命

发布时间:2014-10-11 10:38: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在公示期间接到州纪委的电话通知后,就忙着查找相关资料和规定,认真进行备考,担心考不过影响提拔。今年考试内容信息量大,题目很有针对性。”大理州州委组织部一名拟新提拔县处级干部考完试时说。

据了解,大理州今年8月初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把党委落实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一项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由纪委(纪检组)组织廉政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并经廉政谈话后,再予以任命。《办法》出台后,刚好有一批拟提拔的县处领导干部,该州严格按照《办法》组织实施,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以前由于各种因素,有的新提拔领导干部走上工作岗位一段时间后才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有一定的滞后性。现在情况变了,必须先谈先考才能任职,大家对纪委的认识也随之改变了,这更加突出了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州纪委副书记赵新光说。

这是一种转变,是大理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个具体体现。通过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改变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干部提拔过程中到纪委接受廉政谈话和考试,只是履行下手续、走下程序、过过形式,对自己的前途不会有影响的片面认识。通过开展“公示”期间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旨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提前打预防针,告诫领导干部怀着一颗敬畏之心走上工作岗位,干净干事、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做到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落实“一岗双责”。

会议当天,29名拟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接受了廉政谈话,参加了廉政知识考试,并在会上作出书面廉政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