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六项措施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11 08:56:25   来源:德宏州纪委

今年以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切实承担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的责任,通过六项措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统一领导。州委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层层传导压力,坚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1-9月,州委常委会6次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16项具体任务,州政府常务会议10次研究部署廉政工作。州委、州政府将反腐败与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一同纳入工作主业,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推动。州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局的总抓手,年初,州委、州政府与114个责任主体签订《2014年度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报去年考核结果,对被评定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县(市)和州直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19个单位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并责令认真整改,分别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压力感和自觉性。7月,采取以明察暗访为主,配合资料查阅、走访座谈和意见反馈等方式,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动议、推荐、测评、考察、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及廉政谈话等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集体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从严把好标准关、考察关、审批关,严肃组织人事纪律,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针对部分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过长,腐败发生概率增大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调整交流力度,今年共任免调整领导干部149名。加强干部的教育和培训,1-9月,举办干部培训班11期,培训1348人(次), 举办干部大讲坛5期,培训5000余人(次)。

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开展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八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1-9月,全州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15个;州委开办《民情呼声》,及时收集反映强烈关乎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州委领导批示办理26期民情呼声问题,群众反映较好。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深化“五级联动”工作。1-9月,全州民生资金拨付总金额95945.67万元,拨付民生资金 61047.78万元,发放36331.60万元;“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4302个。

强化监督制约。一是加强教育。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讲廉政党课和开展廉政谈话制度。组织9706名领导干部参加廉政知识网络测试。组织16432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二是严格执行报告、述廉、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全州83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随机抽查。94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责任制检查考核会上述廉。89名领导干部接受州纪委领导的任前廉政谈话。全州各级各部门梳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3486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1068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3479个。三是加大“引权入笼”力度。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规定,研究制定《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等6个制度,以重点督查和平时经常性检查抽查相结合,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要时段,先暗访后明察,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1-9月,全州共开展作风纪律督查99次,其中明察暗访80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60个,处理干部18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对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96名违反作风纪律问题的处理情况通报曝光。27093名国家公职人员做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18914名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不出入会所”的承诺。

领导支持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及时完成州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优化调整,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54个,保留16个,确保纪委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州委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领导和支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王成钢、杨从柱、赵兴会等腐败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9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1-9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97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61件,立案113件,结案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挽回经济损失457.95万元。加强典型案件情况通报,分别在发案地区典型案件通报会、老干部座谈会、州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上进行通报,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拨款550万元建成了德宏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用房改造。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提拔使用力度,1-9月,9名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任用,其中县处级5名;交流使用30名。

当好廉政表率。州委领导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廉洁准则等纪律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实报告了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个人住房等13个方面的情况。以当地和身边违纪事例为活教材,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主动上交过去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退还的“红包”、礼金,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