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怒江州纪委受州委委托,对提拔任用和轮岗任用的33名州管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把好廉政教育“关”,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先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的规定,全面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在新的岗位、新的起点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从严要求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干净干事不出事,健康成长不掉队……”。廉政谈话及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就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提出的八点要求,并从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当好廉洁自律表率等方面作了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或“具体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所属干部出了问题就是分管领导渎职的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看权自重、掌权自省、用权自律,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把党和人民群众对自己的监督作为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审自己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规定,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廉政谈话,是组织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参加了今天的谈话,体会到组织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良苦用心,到了新的岗位上,一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带头人,做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的表率,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部分同志在表态发言说。33名提拔任用和轮岗任用干部书面报告了个人及家庭房产、收入和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签订了勤政廉政承诺书。
廉政谈话后,怒江州纪委将查阅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知识“每年一测”考试成绩,对成绩合格,没有发现影响任职情形的干部下发任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