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在提高执行力 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发布时间:2014-10-10 16:06:00   来源:省直机关纪工委

扎扎实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原原本本系统学。党政机关要通过采取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辅导与讨论相结合、知识竞赛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认真研读《条例》原文,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清颁布《条例》的意义,加深对《条例》内容的理解,熟知《条例》基本内容,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让大家进一步熟悉基本内容,明确规定要求,让各级领导干部知道应当明确什么、掌握什么、怎么去执行。

争做贯彻落实《条例》的模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条例》,带头践行艰苦奋斗和实干苦干作风,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为基层党员干部作表率。

强化执行《条例》的“三种意识”。一要强化贯彻《条例》就是“守法”、不落实《条例》就是“违法”的意识,切实增强党政机关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二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条例》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条例》落实得好坏,是检验一级党政班子、一级领导机关建设的镜子。三要强化监督意识。加强监督检查,一级干好一级的事,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狠抓落实到位。

把《条例》贯穿党政机关教育的始终。把《条例》教育纳入年度廉政教育内容,统一组织实施,常抓常教育。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深入扎实地搞好艰苦奋斗教育,从历史与现实的高度引导党员干部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打牢自觉执行《条例》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节约资源活动,从节约一滴水、一粒米、一度电、一张纸做起,从我做起,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组织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带头执行《条例》的基础上,强化监督执纪,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抓好贯彻执行《条例》的专项整治,对在经费管理、差旅活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方面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查找执行《条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加以完善,并注意运用违反《条例》的典型案例搞好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政干部执行《条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