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四严”标准,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公务用车管理防火墙。
思想上严“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将《党章》、《廉政准则》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内容,编发廉政短信9期4500余条进行提醒、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提醒,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铲除滋生公车私用不正之风土壤。
制度上严“禁”。制定出台《陆良县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六条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通知》等制度,明确规定公车使用要求,对值班、执勤以外的公务用车一律实行统一封存或定点停放,并做好备案工作,严禁违规公车私用。
监督上严“查”。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同时,成立5个公车督查小组,抽调21名工作人员,对公车使用、公车停放、公车标识管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节假日重要时段实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检查,严防节假日车轮腐败,消除公车私用空间。
行为上严“处”。积极挖掘线索来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公车使用突击检查,对被举报和明察暗访到违反用车规定的行为进行拍照保留证据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截止目前,共开展了14次明察暗访,对未按规定定点停放、标识张贴不规范的17辆公车、1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 查处1起公车私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