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在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中,注重监管、狠抓落实,确保群众理由讲处、怨有诉处、困难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
“全程化”监管。县纪委确定1名信访专员全程跟踪管理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情况,对涉及集体访、联名访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筛选3-5名群众代表参与办案,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妥善、透明、公正处理群众诉求。截至目前,共吸收50名群众代表参与10余起信访案件办理。
“联合式”处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群众诉求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联合应对解决好群众诉求,为下步工作开展指明方向、提出要求。
“定期性”通报。采取电话提醒与文件通报相结合的方式,适时对全县五级联动信息录入情况进行通报提醒,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对全县11个乡镇(街道)进行电话提醒77次,下发“五级联动”信息录入情况通报7期,提出整改建议12条。
“经常性”督查。抽调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采取明察与暗访、重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领导干部接访情况、交办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等进行督查,严防受理群众诉求“一转了之”、“无所作为”等情况,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用问题,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处置。通过督查,帮助群众解决实事3件。
截至目前,陆良县纪检监察系统通过“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437件,办结2431件,正在办理6件,群众满意2424件,满意率达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