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严厉整治公车“跑偏”

发布时间:2014-10-07 16:22:30   来源:德宏州纪委

“通过督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不按要求粘贴公车标识,逃避监督的行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整改。”6月19日,云南省芒市纪委、监察局就20家单位30余辆公车存在选择性使用“身份证”的问题,约谈了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

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公务用车选择性使用“身份证”,逃避监督的问题,芒市市纪委、监察局成立8个督查组和2个暗访组,集中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市13个乡镇、89个市直各单位901辆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公车“跑偏”,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为确保督查实效,芒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公务用车进行了摸底调查、造册登记,按照一组一册、对号入座的方式,通过“明查暗访”,重点对公车私用、 不亮“身份”、选择性亮“身份”等公车“跑偏”问题进行了专项督查。明察,即检查组分组深入督查单位,对照公车使用“清单”,围绕“在编”车辆是否“在岗”,“在岗”车辆是否“在位”,“在位”车辆是否严格“履职”等情况一一进行检查核实;暗访,即通过走访调查、重点地段视频抓拍、关键时间节点抽查,对公车是否姓公、公车是否严格遵守“节假日休息制度”等问题进行暗访。针对公车去向不明、不按要求粘贴公车标识或标识不全的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当场作出说明,对不能说明情况的单位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措施、做出限时限改承诺。

检查组还将采取秘密“回访”的方式进行二次督查,对不按要求做出整改的单位,一经发现,全市通报,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