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构建责任链条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07 10:19:39   来源:大理州纪委

接受信访举报31件,立案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同比分别增长24%、42.86%、171.43%;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剑川县晒出的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清单,反映出县委班子狠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成效。这是全县构建责任链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体现。

强化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

近年来,剑川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之中,把反腐倡廉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来抓,特别是强调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明确指出,全县工作要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县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有案不查就是渎职的意识。今年5月,组织全县14个党委观看了《云南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专题片,加深了各级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的认识。

今年以来,剑川县委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县纪委专题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有6名“一把手”在纪委全会上作了现场述廉,并当场接受质询和测评。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必经程序,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公示结束后,县委委托县纪委领导同志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再下发任职通知。实行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领导干部制度,从党委、纪委两个方面听取主体责任落实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县正科以上领导干部200余名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采取以案说纪、知识考试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敲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警钟。

细化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

今年以来,剑川县委制定出台了《剑川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制订“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细则,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中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领导责任,明确惩戒性规定;层层签订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坚持县委常委带队检查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上“紧箍咒”。 5月,将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具体化,使纪检机关回归主业,将牵头或参加的44个议事协调机构精减为15个。6月,在50个单位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了政府权力清单、企业负面清单和干部责任清单,清理审核和规范部门权力事项2283项。出台了《剑川县机关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三重一大”事项末尾表态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全县各级党委积极响应,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全县62个单位部门和8个乡镇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制定“四不直接分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不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金华镇“七严禁、七禁止”加强镇村干部作风建设;甸南镇“五严禁”“五不准”严肃征地工作纪律;老君山镇推行“归零四法”,做实信访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工作……一系列规定为权力运行编织了更为严密的制度笼子。

推动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

近年来,县委领导班子对于落实主体责任、支持和推动纪检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态度鲜明、部署具体、支持有力。全力支持执纪执法,加强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每年安排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0万元和党风廉政考核经费45万元,安排152万元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岗位津贴,按行政村每村每年10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1720元标准进行补助。

今年以来,县委先后召开2次常委会,县纪委先后召开6次书记、局长办公会议和8次专题常委会,排查案件线索,听取初核进展情况汇报。上半年,党政违纪立案数同比增长42.8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增长171.43%,查办案件力度明显增强,正风肃纪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严肃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上

今年以来,剑川县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是推行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或纪委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加强党委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统一领导。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三多”“三超”“三乱”“三风”等13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三是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挂钩,严肃责任追究。四是紧紧抓住案件查处这个重要载体,解决好追究中遇到的“追究难”和“难追究”问题。五是严格依法依纪按程序追责,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

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监督检查11次,检查单位78个、餐饮娱乐场所24个,对上班迟到的13人、缺岗的3个村委会进行了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说明;制止了2起干部违反客事办理;对63个单位、222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务用车节假日未报备使用的8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对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全县共问责了18名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