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廉政简餐食堂”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发布时间:2014-10-06 09:54:51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南涧县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在全县8个乡镇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简餐食堂“四定四不准”制度。

定点就餐。8个乡镇政府机关在所在地各建立一个“廉政简餐食堂”,乡镇干部职工(含中心、站所)、公务接待原则上在“廉政简餐食堂”就餐,特殊情况下不能到“廉政简餐食堂”进行公务接待的,必须经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面的餐馆按标准接待。

定额支出。8个乡镇严格执行《南涧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每餐每人不超过30元,严禁午餐饮酒。

定员陪同。公务接待每餐接待人员与被接待人员控制比例,严格按照《南涧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减少陪餐人数。

定期公开。在财务监督三人小组监督下,干部职工伙食费、接待费每月公开一次,并公开县乡两级监督举报电话。公务接待一律做到“四不准”,即不准记帐消费,不准上瓶装酒,不准发香烟,不准上除茶水以外的饮料。将“廉政简餐食堂”建设和推行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县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廉政简餐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违规接待、报销不合理接待开支以及接待费超支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