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华宁县建立“约谈” 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05 13:48:36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县情实际,玉溪市华宁县出台了《华宁县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该《制度》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人为县纪委书记,约谈对象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县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约谈内容根据群众信访举报、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民主测评和社会评价结果等由县纪委常委会或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按照需要约谈的七种情形进行工作约谈、警示约谈、诫勉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