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无论多远,都到乡镇或村里的食堂吃饭,不喝酒、不浪费,群众的笑脸多了、怨言少了、心里踏实了。”这是笔者在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采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刷卡交纳食宿费带来的作风转变时,听到最多的话。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永平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下乡蜻蜓点水、公款吃喝、玩风盛行、差旅费报销不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制定出台了《永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交纳食宿费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投入27万元,在全县7个乡镇、73个村(社区)统一安装了80台POS机,全面推行干部下乡刷卡交纳食宿费,扎紧了作风建设的“铁篱笆”。
刷卡食宿,遏制铺张浪费。《规定》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需食宿的,必须按伙食费:每人每餐早餐5元、正餐1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交纳。下乡人员必须自带工资卡或其他银联卡,发生的食宿费用一律实行POS机刷卡交纳。接待一律安排在乡镇或村(社区)食堂。特殊情况、特殊工作确需在农户家食宿的,必须据实向农户交纳食宿费,交费方式采取到当地乡镇或村(社区)刷卡交纳,由乡镇或村(社区)报账后兑补到农户,超支部分由下乡人员承担。通过刷卡交费,有效解决了过去下乡人员交纳食宿费,基层接待单位或农户碍于情面不好收的问题。
刷卡考勤,遏制作风飘浮。《规定》规定将POS机刷卡凭证作为领导干部下乡的“铁证”。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各级党委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年住村入户时间不少于10天,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5户,过去部分领导干部以工作忙等为借口,下乡时间少,联系群众少,年底上报调研、住村入户、直接联系群众等情况时,靠“编数字”应付工作。推行POS机刷卡后,克服了干部下基层存在的“应付”思想,实现了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实打实”。
刷卡报账,遏制虚报乱报。《规定》规定,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发生食宿费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永平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必须以POS机刷卡交费凭证作为食宿费报销依据,下乡工作人员未提供POS机刷卡交费凭证的,各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目报销下乡食宿费用。推行POS机刷卡报账后,有效遏制了过去部分下乡人员在乡镇村食宿,不但不交食宿费反而回单位报销食宿费的不良现象。
强化督查,遏制执行不力。俗话说:“为政之道忧无策,更忧有良策而不落实”,此话充分说明再好的政策制度,关键在于执行。为使该项制度落到实处,《规定》规定,由县委组织部通过登录“企业网银”,对公务人员下乡交纳食宿费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适时通报;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以抱团督查的方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调研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宿不刷卡交费或享受超标准接待等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对下乡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下乡人员及接待人员进行问责。对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宾馆、饭店大吃大喝,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自5月26日下发《永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交纳食宿费用规定》推行领导干部下乡用POS机刷卡交纳食宿以来,全县科级干部500多人按规定深入基层调研、联系群众368人次,共刷卡交纳食宿费19542元,全县七个乡镇和73个村(社区)接待费与往年同期相比,压缩了近30万元。据此推算,全县每年可为乡镇和村节约接待费上百万元。实行领导干部刷卡交纳食宿费,虽然每次只刷5-10元的食宿费,但此举不仅管住了干部的吃、住和行,更重要的是刷卡记录单还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凭据。它不仅解决了以前部分下乡人员在乡镇、村免费食宿,回单位后还要报销食宿费和下乡蜻蜓点水不进村入户等问题,还带动了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也遏制了铺张浪费之风也大大减轻了基层负担,转变了干部作风。( 邹 阳 李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