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担好主体责任推动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14-10-05 13:15:55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从严管党,从严治党,中央和省委的文件、规定早下发了,学过几遍,其中的要义是什么?”

“肃风正纪,党委的主体责任有哪些?往后该怎样做?”

“如何有效地纠正‘四风’,遏制腐败?”

严肃的提问,明确的要求,对被约谈的县(市)委书记来说,不啻是一次警醒。走出谈话间,他们倍感责重任大,表示要强化学习,抓好具体落实。

落实责任 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从8月19日开始,就如何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副书记逐一约谈各县(市)委书记。步入会谈室的那一刻,大家谈笑风生,神情自若。走出来时,却都变得神情凝重,深感担子沉甸甸。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中央提出的要求。省委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是政治建设极为重要的课题。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确保基层工作不走样,红河州该怎么办?干部群众翘首观望。此前,为使相关工作得以快速推进,红河州委就专门制订出台了《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强调要坚守责任担当,通过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切实营造出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推动全州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为此,经过研究讨论,州委作出决定,在引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的同时,由州委书记杨洪波,州委副书记、州长杨福生,州委副书记刘琪琳等领导带头,分别约谈各县(市)委书记,从提醒、告诫等几方面入手,促进当地13个县(市)党委书记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工作。

“我们宁可因为对干部管理要求严而听到骂声,也不愿因为对干部管理要求松而听到干部倒下去的哭声;宁可听到干部有怨言,也不让干部走进高墙里面去悔恨。”谈到党风廉政建设,杨洪波语重心长地说,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红河州各级党委担当的主要责任有5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不再延缓,县(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杨洪波说,要促动各县(市)委书记尽快担起责任。

建章立制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强化责任意识,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好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口。”

“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这是红河州纪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轮约谈的评价。

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省委《规定》中,红河州特别强调,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及考核,要实现由务虚向务实的根本转变。通过坚持原则,完善制度、严格考核抓落实,使主体责任初步实现量化、目标化、规范化的管理。为做到真管、敢管、会管,红河州还完善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带有强电的“高压线”,实现了由以前党风廉政考核不合格的“免责”向“问责”之根本转变。此外,红河州还规定,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每年必须两次向州委、州政府书面报告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每年,对各县市的责任落实情况,州委都要进行实地检查。

“选人用人更严格审慎了,决策、监督的更加公开透明了。”“民生财政的划拨和使用的效率更高了,与群众息息相关项目建设的牵绊更少,推进速度更快了。”这是基层干部群众对记者说的话。

进入9月以来,带着种种疑问,记者走访了红河州多个县(市)发现,不管城镇还是乡村,干部群众都在谈论党风、政风的明显变化。“乡里的干部进村来办事,几乎不在农家吃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道路在扩修,水池水厂在修建,出了很多力,流了不少汗,也不愿占群众一分一毫。”在弥勒市西二镇小河口村,我们听到的是这样的话。“县里的干部来驻村、调研或检查,每人每天交费100元。”“在餐馆吃的,饭店开给发票;在农家搭伙的,农民出具收条。”“去年,我公司兴办综合市场,投了近千万,规划、许可迟迟批不下来,建设经营陷入困境。”“不久前,政府主动上门服务,卡壳的难题都解决了,企业也就活了起来。”在元阳、个旧等几县(市),点数着这些事例,群众表情是欣慰的。

执纪监督 推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反腐倡廉,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要厘清职责,坚决支持和推动执纪监督。”杨洪波的话铿锵有力。

提起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红河州的党员干部感触颇深。今年4月和7月,州纪委先后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一些漠视群众关切,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以及77名涉事涉案问题官员的查处,和部分违纪干部职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况。从这些信息中,干部群众了解到:年初以来,红河州建立了线索排查机制,以公开信访举报的方式,积极动员党员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和反腐反贪监督,整合州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力量,通过专项查办、明察暗访、集中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先后查处各行各业不正之风、违纪违法案件数百起,处分违纪人员135人,坚持以零容忍的姿态对贪污渎职问题和涉案进行追究,对违纪违法犯罪分子和潜在腐败分子施予强大的震慑力。听到、谈到这些信息,干部群众拍手称快,期待执纪监督效率再高些,力度再大些。

应群众期盼,按照省委要求,州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由州委主要领导牵头,对以前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关事项进行清理,取消或确定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达138个。使纪委监察部门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以及一些管不了、不该管、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投入执纪监督这个主业。

“不越俎代庖,不包打天下,不做全能型纪委。”“转变职能,当好参谋助手的同时,坚决刹风整纪,选好建好队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州纪委的几位干部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