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纪委监察局从严监督执纪 力纠“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4-10-03 09:12:2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景洪市纪委监察局把正风肃纪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主要抓手,对照“三严三实”,采取多项措施毫不手软地纠正“四风”问题。

强化建制建设

景洪市纪委监察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落实执纪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建制建设。积极探索《景洪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对全市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坚持打击和治理“车轮下的腐败”。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景洪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条规定》,从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严禁脱离群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廉政意识,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树立人民公仆为人民的良好形象。探索建立《关于加强景洪市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规定》,进一步理清党员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公开权力运行,规范运行流程。实行“五不直管”,以及从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一线督查

把正风肃纪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强化一线明察暗访,抓实督查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3次专项检查,对全市49个市直单位部门、16个乡镇(街道)进行监督检查,对1名缺岗人员、5名迟到人员、1名上班吃早点人员进行点名通报,做到发现问题现场反馈,事后督促整改,形成高压态势。组织市发工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6个检查小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办公用房实地测量,并根据超标情况,对存在超标问题的单位、部门提出调换、隔断、合署办公等限期整改建议;对于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的,给予通报,并按相关纪律要求严肃处理,刹住使用豪华办公室之风。

强化执纪纠风

严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毫不手软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抓住重要节点反“四风”,在傣历新年节、劳动节、端午节期间下发“节日禁令”,严明纪律,明确规定和要求,在节日期间全市党政机关严禁使用公款送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严禁以公带私,坚决反对各种奢靡、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制度;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钱物等。违反规定的,点名通报;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抓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建立市纪委常委和监察局副局长分片联系指导乡镇(农场)工作机制,加大对乡镇(街道)、农场畅通诉求渠道工作的指导。同时,把各乡镇(街道)、农场纪委“群众诉求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人民调解、信访工作室”整合为“五位一体”的群众服务中心。在解决机构设置繁冗、人员繁多、职能错位、交叉和部门之间扯皮推诿等现象的同时,激发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并录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群众诉求11507件,已办结11502件,正在办理5件,群众满意11376件,基本满意111件,不满意15件(属历史遗留问题和政策问题),满意率达99.87%。

强化案件查办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增强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基层纪委在抓主业上精力分散、火力分散的问题,明确要求基层纪委书记集中精力钻主业,3月底无案件的要被约谈,6月底无案件的要作出检查,年底无案件的进行组织调整;全面加强业务指导,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作短期顶岗锻炼,力争全年轮一遍。抓牢治理“四风”问题不放松,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现象“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14件,其中上级转交办41件,本级受理信件52件,来电13件,来访8件,已办结95件,正在办理19件,办结率83.33%;全市党纪、政纪立案17件18人(其中违反八项规定3件3人),结案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

强化警示教育

盯住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廉政提醒,切实敲好“警示钟”,打好“预防针”。打造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在勐罕镇曼搭村委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利用廉政漫画、名言警句、宣传标语等平台,告诫党员干部做廉洁之人、行廉洁之事、树廉洁之心。同时,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以点带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社会延伸。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全市作风建设,印发了2万份廉洁从政口袋本,下发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农场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让广大干部职工能随时“照镜子”。加强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全市各单位、乡镇(街道)、农场党员领导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市看守所、法院庭审现场等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10场582人次。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从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身上,认真分析整理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根源,堵塞漏洞,向全市广大干部职工通报,发挥案件警示警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