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纪委“三查一管”切实维护灾区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4-10-02 12:24:02   来源:曲靖市纪委

“8·03”鲁甸6.5级地震发生后,曲靖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会泽灾区,和会泽县纪检监察干部一道,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一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加强监察督查,严明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严查物资发放、工作纪律、投诉举报,强化资金监管,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严查物资发放,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始终把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分配、发放列为重点,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作风正”的要求,制定了曲靖市“8·03”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察督查组工作方案,印制了包括省市县三级各类有关地震抗震救灾监察督查规范性文件资料的《曲靖市会泽“8.03”地震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手册》,把救灾物资发放、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在前,把各种有效的防范措施和规范要求提在前。抽调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126名纪检监察干部,加上从市、县督查、审计、民政等部门抽调的15名督查干部,分成14个监察督查组,按市级包县、县级包乡、乡级包村的要求,驻到14个受灾乡(镇、街道)179个受灾村(社区)开展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各监察督查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认真检查每一批救灾物资接收、登记、发放工作情况,对登记台账、发放范围、发放对象、发放数量、发放时限进行一一核对,重点督查救灾资金是否实行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凭据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发放物资是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并直接深入灾区一线向受灾群众了解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全力维护受灾群众利益,当好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守护人”。

严查工作纪律,促进救灾廉洁高效

始终把严肃工作纪律作为保证廉洁救灾、阳光重建的重要手段来抓,下发了《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各项纪律,快查严办重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抗震救灾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等行为,从严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抗震救灾款物等行为。紧接着,会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会泽县纪委下发了《关于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对抗震救灾工作人员提出了“七严禁、七不准”的纪律要求,并对监察督查组工作人员提出了“八个绝不允许”的纪律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维护抗震救灾工作顺利推进。监察督查组对迟报、漏报灾情数据的责任单位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确保统计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市纪委监察局还对未能在指挥部要求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的2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给予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严查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救灾重建工作的首位,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查群众举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村组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公示了市、县、乡监察督查责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查快处并向群众反馈。对督查中发现的帐篷搭建存在安全隐患,肠道感染灾民增多,部分灾民缺少炊具,垃圾清运不及时等各类问题近30条,逐日汇总后向指挥部进行报告,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为指挥部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及时反映灾民合理诉求。灾害发生以来,已对反映抗震救灾干部工作纪律作风的1件、反映群众诉求的12件信访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确保了灾区群众的思想情绪稳定。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政府督查室主任唐文祥及省监察厅杨慧琼副厅长等相关领导相继深入纸厂乡察看灾情、检查监察督查工作后,一致认为曲靖各级党员干部觉悟高、行动快,应急救援工作掌控好,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物资接收管理发放规范,监察督查工作到位、灾民生活保障到位。

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始终把救灾资金监管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资金监管,确保灾区“救命钱”安全运行,发挥最大效益。市、县纪委监察局新增了8家涉及抗震救灾资金的县级单位账户,把救灾资金的下达、拨付、发放、使用全部纳入“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监管,通过平台公示资金的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确保资金公开透明运行。截止目前,已录入涉及抗震救灾资金相关文件7个,下达抗震救灾资金9041.5750万元,接受处理信访件15件。通过市审计局对 “8·03”会泽县抗震救灾款物接受、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各项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严格规范,未发现截留、转移、挪用等问题。(曲靖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