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委召开第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文山州委书记纳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正风肃纪,重拳出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重点、战略布局、战略思维,正在发生深刻的调整变化,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制定出台了一批重要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要以贯彻落实省委出台的《规定》为新起点,推动党委主体责任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实。一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大事、要事、分内的事,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履行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的职责,坚持抓发展、促改革、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推进工作。二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州委已经对《规定》进行了任务分解,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刚性要求,做到具体抓、抓具体,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把握定位,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监督执纪,抓住纪律建设这个基础、作风建设这个根本、查办案件这个重点、权力监督这个难点,把主业突出出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力度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力度,研究制定我州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和具体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