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元江县“四个到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4-10-02 09:58:49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元江县坚持抓好学习认识、落实责任、检查考核、监督问责 “四个到位”,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量化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学习认识到位

县委班子率先垂范,各级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强化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始终做到“六个亲自抓”:即亲自部署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本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亲自检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亲自阅批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对重要案件的查处加强领导和支持;亲自主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落实责任到位

县委和县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县委、县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不仅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负总责,而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严格责任分解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目标要求,确定主办和协办部门,落实具体承办责任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

检查考核到位

坚持把检查考核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措施,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通过日常检查、半年巡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切实强化和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坚持县级领导带队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表彰奖励优秀单位,通报批评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并责令限期整改。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干部挂钩。

监督问责到位

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运用纪律、组织、教育等手段,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十八大以来,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党员干部15人,查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5起。通过重惩,形成震慑,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自觉做到不超越政策界限搞变通,不擅自扩大范围打擦边球,不违规操作乱办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习惯。